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》,医学影像学院于11月25日-11月27日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。
经审核,何倩、刘明月同志符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,现将材料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3天,如对申报人员材料有异议,请及时反馈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1月28日-11月30日
公示地点:医工楼四楼医学影像学院办公室
监督电话:纪检监察审计部:0373-7375672
人力资源部:0373-7375857
2022年度资格初审表-医学影像学院.xls
医学影像学院
2022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