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学影像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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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2021年度医学影像学院职称评审材料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11-19 浏览次数:243
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》安排,医学影像学院于1118-1119日对参评人提交的材料进出初审。

经审核,丁肖华同志符合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,袁凯阳,黄诗允同志符合初级职称评审条件,现将材料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3天,如对参评人员结果有异议,请及时反馈。

公示时间:20211120-1122

公示地点:医工楼四楼影像学院办公室

监督电话:纪检监察审计部:0373-7375672

      人力资源部:0373-7375857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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